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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董事长

  史旭泰:董事长,沈阳工业大学机械设备制造专业毕业、高级工程师。1986 年开始从事专利工作,同年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。曾任辽宁专利事务所代理部主任、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。多次应辽宁省高法、沈阳市中法之邀,代表辽宁专利事务所参与专利案件的鉴定工作;2003 年接受“安全电热毯”专利侵权诉讼案在省高法的诉讼代理,此前此案已经历“沈阳中法”、“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”、“北京中法”、“北京高法”、“沈阳中法”程序,在本案代理中,史旭泰引用了我国司法界当时尚未一致认可的“禁止反悔”原则而获胜,并已列入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宣讲的典型案例之一。从 2004 年开始,每年被沈阳市知识产权局授予“先进专利工作者”称号。主要擅长机械、电子领域的专利申请、专利无效、诉讼等业务。